10.12.2006

街頭迷幻藥 LSD 的戒酒效果

常年酒不離身的酒鬼,如果突然間不喝酒,他的身體跟心理就會起來抗議,出現一種稱為震顫性譫妄 (Delirium Tremens) 的戒斷症狀。

據說這種症狀與服用麥角二乙胺 (LSD) , 1960 年代時興的一種街頭迷幻藥,產生的幻覺相當類似。

於是有科學家就拿 LSD 嘗試戒酒效果, 1962 年發表在期刊上 (Journal for Studies on Alcohol) 的結果令人驚訝: 65% 的患者嚐過一次 LSD 後,至少在一年半內不在喝酒;同時間接受團體治療的成效只有 25 %,心理治療成效更低 12%。

最近的一篇報告 (Social History of Medicine 2006; 19: 313),訪談參與 40 年前實驗的患者,許多人這 40 幾年來不曾再喝過一滴酒。他們形容當初服用 LSD 的經驗讓他們體驗了一趟心靈之旅,而決定不再喝酒。

這是怎樣? 曾經滄海難為水? 難道當初狂飆街頭啜著 LSD 的少年兄都是「我 18 歲,我不喝酒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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