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27.2009

人體燃燒

常聽人說,人要像蠟燭,燃燒自己去照亮別人。不過,很可惜的是,通常在燃燒自己或不得已被燃燒的人,都不太能夠照亮別人,特別是焦屍鑑識專家。除了不明的燃燒環境之外,打火救人的弟兄情急之下也破壞了現場,焦屍鑑識專家幾乎無法從現場很有系統地學到什麼。

通常,他們能夠有系統地學到東西的場景是燒豬,什麼樣的現場,例如車禍起火現場或縱火現場,會燒出什麼樣的豬,他們很清楚。但畢竟豬不是人,豬燃燒自己不見得可以照亮人。

最近從 New Scientist 讀到一篇報導,我才知道有一群人,他們那樣可以稱得上名符其實地燃燒自己照亮別人。那些人死了之後,就像有些人把屍體交給醫學生解剖,他們把屍體交給焦屍鑑識專家。既然稱為焦屍專家,理所當然就是把收到的屍體,在設定的情境下,像是丟到車上,點一把火把它燒了變成焦屍,然後研究焦屍的特徵。



這些大體,雖然不會在燃燒中掙扎,確實為焦屍專家點燃了一盞燈。這其中,我覺得最有趣的是,人體的燃燒過程還真的跟蠟燭很像。

人開始燃燒的時候,當然,表皮會先燒乾,然後火苗會逐漸在體表蔓延。大概燒了五分鐘後,真皮層受熱開始縮起來,直到整個皮膚裂開。皮膚裂開後,就有意思了,脂肪開始流出來,真正有得燒的據說就是這些油脂。

油脂的燒法跟蠟油很像,都需要有燈蕊當媒介,而身上的燒焦衣物就是很好的燈蕊。受熱的油脂會吸附到衣物上,然後慢慢燒慢慢燒。只要有足夠當作燈蕊的材料,一具人可以燒大概七個小時啊。

而且在燒的過程中,因為組織在乾縮,人的姿勢也會變化,變成一個捲曲的姿勢。搞到最後一個平躺的屍體,好像在擋刀槍被謀殺的姿勢,這常是火場鑑識誤判死因的地方。



(寫到這裡,我腦袋裡有了過往親人在棺木裡燃燒的畫面。)

不過,殺人後想燒屍滅跡,恐怕也不太容易。受傷,例如手腳被砍傷的屍體,燒起來也會有所不同。皮膚上受傷的缺口會讓骨頭提早受熱,所以那個位置的骨頭會燒出痕跡來,跟其他部位不同。

除此之外,這些大體也破除了林林總總大家對焦屍的迷思,像是什麼人體自燃現象之類的。不過,我個人對焦屍沒什麼迷思,我的迷思可能是在生前想要像蠟燭,反而死後可以變蠟燭卻不敢的俗念上。

圖片來源:Body burners: The forensics of fire

3 則意見:

27.5.09, Yukie 提到...

讓我想到焰之鍊金術師,在戰爭中學會如何把人燒傷卻不致命,或是一把火將人燒成焦炭……

28.5.09, helenna 提到...

我也想到火葬

29.5.09, chodmaya 提到...

想起在恆河邊火葬情形.那時看,柴木也不多,聽說常常是其實手啊腳的燒不全, 就撥入河中(反正就在下面,一掃就過去了~~)順水流去,餵給河裡眾生去了.

本想是柴火不夠多,看了版主這篇才瞭解:也得看看往生者的脂肪儲存量....

感謝您這篇: 形容的真是修持不淨觀最佳教材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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